茂名市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拟对 坡心镇清河村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23-201711-80405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坡心镇清河村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已报名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应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检察院针对本项目查询申请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现场踏勘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响应文件。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并装订成册: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近三个月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5.供应商报名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购买人身份证及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开具,原备核对);
注: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就设备安装点及施工条件不集中举行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委派项目负责人携带公司资格证明文件与使用单位(清河村委会)联系现场踏勘了解村委的施工条件,现场踏勘时间为本公告期限时间内。届时,由使用单位(清河村委会)出具现场踏勘证明书。联系人:何斌声 电话:13580099586
(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11 月28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4 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茂名市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2 月08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2 月08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668-3382201
传真:0668-3382202 邮编:525000
(二)采购人: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人民政府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潭阪圩为民路
联系人:张首熙 联系电话:0668-2650100
传真:0668-2650100 邮编:52503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茂名市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