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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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900-202007-0030509-0082
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97,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需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3)、本采购项目设备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可选择进口产品或符合标书参数的国内产品。
4)、 政策适用:(财库〔2011〕181号)、 (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06〕90号、(财库〔2004〕185号)、(财库〔2020〕9号)。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90天内安装完成并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围的产品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失信及违法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及违法处罚有效记录的,将被拒绝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07 月 3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
方式:现场报名,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1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在职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资格最终以评标时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系方式:0668-2921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茂名市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官山四路1号大院2号301
联系方式:0668-3382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0668-3382201
附件
发布人:茂名市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3日